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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丨通海分局实地督办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作业

时间: 2024-12-21 13:38:29 |   作者: 设备车间

  自2021年生态环境部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作业展开以来,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作业已进入常态化办理。9月24日,通海县接市局督办告诉,对市局督导帮扶查看发现的云南省通海正华印刷有限公司、云南光林包装有限公司、云南海明彩印复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的废气无安排排放未搜集、无废气结尾管理设备、废气排放口采样监测渠道不规范等问题,安排人员严厉依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的作业要求,仔细复查,依法依规催促企业规范整治。

  再次查看三家企业均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无安排排放操控规范》(GB37822-2019)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GB41616-2022)要求。其间云南省通海正华印刷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采样监测渠道已做加固,但其它问题还未整改,已下发期限整改告诉书;云南光林包装有限公司废气搜集管理设备已在洽谈设计阶段,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依据省市要求提出辅导主张,并催促企业赶快推动管理设备建造进展;云南海明彩印复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车间厂房活动玻璃窗已进行密封,厂房完成密闭出产,但其它问题还未整改,已下发期限整改告诉书,要求企业于11月24日前上报整改计划。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构成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具有光化学活性、有毒性、刺激性,长时间在VOCs浓度过高当地寓居,可引起缓慢中毒,更乃至者引发白血病等疾病,监管不力易形成区域性大气臭氧等温室气体污染,极度影响气候环境。下一步,通海分局将坚持推动督导帮扶,齐抓共管、以帮促改、以查促改、以技促改,处理大气范畴杰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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