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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鹏驰五金制品(昆山)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形成污染防治法》被罚376万元

时间: 2024-05-14 08:22:26 |   作者: 产品展示

  9月15日,姑苏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83﹝2023﹞83号处分决定书,信誉我国(江苏姑苏)官网载明:鹏驰五金制品(昆山)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形成污染防治法》,责令改正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处分款37.6万元。

  鹏驰五金制品(昆山)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周启胜,居处:玉山镇玉杨路268号。该公司曾因出产不合格产品,2023年02月2日被昆山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罚款0.15万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0.114799万元。处分决定书文号昆市监处分﹝2023﹞0832007号。(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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