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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2024-06-15 03:05:25 |   作者: 产品展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采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由董事长白宝鲲先生主持。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还没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9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另外的事项保持不变。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还没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9日。

  (三)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提高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纯收入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要求、社会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修订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殷建忠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还没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9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另外的事项保持不变。

  (二)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完善和健全了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提高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4年5月9日。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于2024年4月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还没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并提前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同步延长,即延长至2025年5月9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另外的事项保持不变。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白宝鲲先生于2024年4月3日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函》, 提请公司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公告发布日,白宝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283,973股,占公司总股本37.71%。白宝鲲先生作为提案人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法律法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董事会认为,白宝鲲先生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已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了充分披露。董事会同意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另外的事项未发生变更。补充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互联网投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4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9.00、11.00、12.00、13.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才可以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递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线-11:30,下午13:30-17:00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坚朗五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以其持有的全部股数),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没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够确保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4号),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鉴于公司已于近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等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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